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

工會的作用



  工會,或稱勞工總會、工人聯合會。職業工會原意是指基於共同利益而自發組織的社會團體。這個共同利益團體諸如為同一雇主工作的員工,在某一產業領域的個人。工會組織成立的主要意圖,工會勞保可以與雇主談判工資薪水、工作時限和工作條件等等。

  會的英文全稱為Trade Union,英文縮寫為TU 。工會組織的產生源於西方的工業革命,當時越來越多的農民離開賴以為生的農業湧入城市,為城市的工廠雇主打工,但工資低廉且工作環境極為惡劣。

  在這種環境下,單個的被雇佣者無能為力對付強有力的雇主,從而誘發工潮的產生,導致工會組織的誕生。1900年美國瓊斯夫人所領導的工會運動,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

  工會在很多國家,相當一段長的時間內屬於非法組織,當局對成立非法組織工會處以酷刑,甚至有的處以死刑,盡管如此,還是存在各種工會,並逐步獲得政治權工會健保利,從而導致工會組織的合法化,也催生了各國勞工法或工會法的誕生。

  隨著20世紀後期新自由主義的興起,各已發展國家的工會勢力都有所衰減。在美國,1950年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工人加入工會,而2003年時僅剩13%;一些高移動性的產業(如制造業)在面臨工會運動時,往往以遷廠作為要脅。

  此外,美國工人組成工會須向全國勞動關系局連署,並在監督下進行選舉;但在連署後至投票前這段時間,資方可以采用各種手段對付尚無談判權的勞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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